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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旧之后的困境:谁来接住群众的“宅基地之忧”?
前几年配合区政府“双创”工作拆除了老旧房屋的人民群众,这本是群众支持公共事业的暖心之举。可如今,曾经的家园只剩下长满杂草的空地,既无土地证明确权属,想重建又受限于精力与经济条件——这样的困境,成了部分群众心中难以言说的疙瘩。
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有效期仅有两年。即便克服困难办下批准书,再花大笔费用拿到建设准建证,若短期内无力动工,这些证件便会过期作废。而重新办理,意味着要再次经历繁琐的流程,重复缴纳各项费用。对于经济拮据、无力即刻建房的家庭而言,这仿佛一个解不开的死循环:不办证,土地权属始终悬而未决;办了证,又可能因“建不起”而白白浪费时间与金钱。
群众当初积极配合拆旧,是出于对政府政策的信任与支持,盼着家乡能有更好的面貌。可政策的落地,终究要落到“保障群众基本权益”上。宅基地不仅是一块土地,更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承载着对“家”的情感与依托。当拆旧的阵痛遇上重建的阻碍,政策的温度更应体现在对特殊情况的考量中。
或许,我们可以期待更灵活的措施:对于确因经济困难、疾病等原因无法在两年内建房的家庭,能否适当延长宅基地批准书的有效期?对于已缴纳的相关费用,能否在续期时予以减免或抵扣?在权属认定上,能否为配合政策拆旧的群众开辟更清晰的通道,让他们不必为“无证”而忧心忡忡?
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而群众的支持是政策推进的基石。当群众为公共利益让渡了个人便利,政府更应伸出援手,为他们解决实际难题。唯有如此,才能让“双创”的成果真正惠及每一个家庭,让每一份支持都得到温暖的回应,让拆旧之后的土地上,重新生长出群众对未来的安心与希望。
前几年配合区政府“双创”工作拆除了老旧房屋的人民群众,这本是群众支持公共事业的暖心之举。可如今,曾经的家园只剩下长满杂草的空地,既无土地证明确权属,想重建又受限于精力与经济条件——这样的困境,成了部分群众心中难以言说的疙瘩。
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有效期仅有两年。即便克服困难办下批准书,再花大笔费用拿到建设准建证,若短期内无力动工,这些证件便会过期作废。而重新办理,意味着要再次经历繁琐的流程,重复缴纳各项费用。对于经济拮据、无力即刻建房的家庭而言,这仿佛一个解不开的死循环:不办证,土地权属始终悬而未决;办了证,又可能因“建不起”而白白浪费时间与金钱。
群众当初积极配合拆旧,是出于对政府政策的信任与支持,盼着家乡能有更好的面貌。可政策的落地,终究要落到“保障群众基本权益”上。宅基地不仅是一块土地,更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承载着对“家”的情感与依托。当拆旧的阵痛遇上重建的阻碍,政策的温度更应体现在对特殊情况的考量中。
或许,我们可以期待更灵活的措施:对于确因经济困难、疾病等原因无法在两年内建房的家庭,能否适当延长宅基地批准书的有效期?对于已缴纳的相关费用,能否在续期时予以减免或抵扣?在权属认定上,能否为配合政策拆旧的群众开辟更清晰的通道,让他们不必为“无证”而忧心忡忡?
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而群众的支持是政策推进的基石。当群众为公共利益让渡了个人便利,政府更应伸出援手,为他们解决实际难题。唯有如此,才能让“双创”的成果真正惠及每一个家庭,让每一份支持都得到温暖的回应,让拆旧之后的土地上,重新生长出群众对未来的安心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