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女孩称被同学迷晕侮辱后再遭多男侮辱
21岁女孩那晚遭遇了什么? 当事人自称被同学迷奸,后被陌生男子轮奸事发电白,当地警方已立案,有嫌疑人被刑拘。图为阿奇在QQ上要求阿珍销案,许诺帮她找到吴某。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黄进 陈景收) 9月1日,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21岁女孩阿珍(化名)向南方农村报反映称,8月25日,她被初中同学吴某带到位于沙琅镇的"湖滨住房"宾馆强奸,等吴某走后她又被多名陌生男子轮奸。9月4日,曙光农场派出所所长梁海舟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吴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应邀唱歌喝酒
阿珍1993年出生于茂名电白区沙琅镇,初中文化,此前在东莞一家工厂当文员,其父母兄长常年生活在东莞。
8月25日,阿珍和其父、兄、三伯四人,开车回到茂名电白区沙琅镇老家办事。当天14时12分,阿珍在QQ说说中发布一张吃饭照片,定位于茂名市,并透露当天将回到沙琅镇家中。阿珍说,吴某看到QQ说说知道她从东莞回家,于19时33分打电话约她出去玩。"我俩一直关系很好,就像兄妹一样。"约20时,阿珍赶到"沉香音乐厅"赴约,当时在场的还有几名吴某的朋友,阿珍称,这些人她都不认识。喝了酒后,阿珍感到头晕,22时提出离开,但吴某和朋友挽留,阿珍最终留下,"其中一人抢了我的包(阻止我回家),我只好重新进入包厢。"阿珍说。
重回包厢,阿珍坐在吴某旁边,跟他说了几句话,就觉得意识模糊,随即意识全无。此后发生的事情,阿珍称均无记忆,直到第二天凌晨3时许。阿珍认为吴某在酒里下了迷药。
自称五小时无记忆
失去记忆的约5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阿珍只能从"沉香音乐厅"和"湖滨住房"的监控录像得知。
根据阿珍的描述,从音乐厅的录像可以看到,23时许,吴某与另一名男性一起扶着阿珍走出包厢,在楼梯口处,阿珍还摔了一跤。
从"湖滨住房"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大约23时17分,吴某一个人送阿珍到"湖滨住房",两人一起进入488房间。一个小时后,约零时20分,吴某从488房出来。不一会儿,阿珍打开房门,身子的一半露在门外,正好背对着监控摄像头。视频中的阿珍一丝不挂,手上拿着一毛巾状的东西遮住胸前。
过了一会,两名男子从488房斜对面的433走出,看见阿珍裸着站在门边,便向她走过去,看了一眼后走开下楼。两人走后约5分钟,另外两人从楼下上来,走向阿珍的房间。此时,阿珍已经进房,不过,房门没有关好。
上楼的两个人中有一个叫阿奇(音),多次进入488房,每次20-30分钟。从488房出来后,阿奇走进433房。此后,433房陆续还有两名男子进入488,每次20多分钟,"出来的时候,都是光膀子,穿着短裤。"阿珍后来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除了吴某,这些人我都不认识。"
报警取证看录像
阿珍的意识逐渐恢复时,已经是8月26日凌晨3时许,她被阿奇带到了433. "(恢复意识)没多久我就(什么都没拿)走出宾馆,到外面的水泥地上坐着。"阿珍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时阿奇一直跟在她的身边,"他说他进入房间是想帮助我",但阿珍此前根本不认识阿奇。南方农村报记者从阿珍和阿奇的QQ聊天记录看到,阿珍一直想让阿奇告诉她当晚发生了什么,阿奇则一直强调,他当晚是出于好心相助。
没多久,阿珍又返回433拿她的包和衣服,随即冲出宾馆,脚上还穿着宾馆的拖鞋。阿奇又跟了出来。阿珍想到沙琅镇文化楼附近找吴某,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阿奇便用摩托车送我过去,(到了文化楼)之后他就走了。"阿珍说。
4时33分,阿奇第一次打来电话,问她在哪、是否找到吴某等事情。"我的包里面有一张办理超市会员卡的申请表,上面有我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他可能是从那边拿到我的手机号。"阿珍说。
阿珍感觉到自己下身很不舒服,加上吴某一直避着不见她,"他的电话一直关机",她意识到自己可能出事了,"我可能被他们轮奸了。" 8月26日早上7时许,阿珍男朋友找到了阿珍,男友带阿珍回到"湖滨住房"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并报警。警方出警后抽了阿珍三支血,用两条棉球提取了阿珍的下体分泌物,搜集了内裤等相关证据,还和阿珍一起查看了相关视频。
"警方(在对我做下体分泌物)取证时,我发现自己没有穿内裤,后来发现(我之前穿的)内裤被放在包里。"这让阿珍坚信自己被强奸了。
8月26日上午7时许,阿珍和警察一起看了"沉香音乐厅"和"湖滨住房"的监控录像,才串起了自己之前的经历。9月4日,梁海舟证实阿珍8月26日确实看过视频,"肯定要她辨认(嫌疑犯)了,她不辨认,谁敢说什么。"
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
据阿珍介绍,在得知其报警之后,阿奇多次打电话请求她销案,"阿奇说他们也不认识吴某,但他承诺只要我销案,就可以帮助我找到吴某,并对吴进行报复。" 8月27日早上6时23分,阿奇再次给阿珍打来电话,通话时长17分54秒,"他还是让我去销案。"阿珍说。这一次她假装答应销案,并以给阿奇发吴某的照片为由,获得了阿奇的QQ号码。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阿珍的手机上看到,阿奇用短信给阿珍发来QQ号码的时间为8月27日早上6时45分。7时25分,阿珍用QQ给阿奇发去了吴某的照片。此后阿奇多次通过QQ要求阿珍销案才帮助她找到吴某。
阿珍说,曙光农场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她,截至9月3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蓝某和阿奇的身份已经得到确认,其中蓝某为惯犯,"但尚未抓获,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将这些坏人绳之于法。"阿珍说。
9月4日,曙光农场派出所所长梁海舟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案,吴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他不愿意透露更多的细节。
21岁女孩那晚遭遇了什么? 当事人自称被同学迷奸,后被陌生男子轮奸事发电白,当地警方已立案,有嫌疑人被刑拘。图为阿奇在QQ上要求阿珍销案,许诺帮她找到吴某。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黄进 陈景收) 9月1日,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沙琅镇21岁女孩阿珍(化名)向南方农村报反映称,8月25日,她被初中同学吴某带到位于沙琅镇的"湖滨住房"宾馆强奸,等吴某走后她又被多名陌生男子轮奸。9月4日,曙光农场派出所所长梁海舟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吴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应邀唱歌喝酒
阿珍1993年出生于茂名电白区沙琅镇,初中文化,此前在东莞一家工厂当文员,其父母兄长常年生活在东莞。
8月25日,阿珍和其父、兄、三伯四人,开车回到茂名电白区沙琅镇老家办事。当天14时12分,阿珍在QQ说说中发布一张吃饭照片,定位于茂名市,并透露当天将回到沙琅镇家中。阿珍说,吴某看到QQ说说知道她从东莞回家,于19时33分打电话约她出去玩。"我俩一直关系很好,就像兄妹一样。"约20时,阿珍赶到"沉香音乐厅"赴约,当时在场的还有几名吴某的朋友,阿珍称,这些人她都不认识。喝了酒后,阿珍感到头晕,22时提出离开,但吴某和朋友挽留,阿珍最终留下,"其中一人抢了我的包(阻止我回家),我只好重新进入包厢。"阿珍说。
重回包厢,阿珍坐在吴某旁边,跟他说了几句话,就觉得意识模糊,随即意识全无。此后发生的事情,阿珍称均无记忆,直到第二天凌晨3时许。阿珍认为吴某在酒里下了迷药。
自称五小时无记忆
失去记忆的约5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阿珍只能从"沉香音乐厅"和"湖滨住房"的监控录像得知。
根据阿珍的描述,从音乐厅的录像可以看到,23时许,吴某与另一名男性一起扶着阿珍走出包厢,在楼梯口处,阿珍还摔了一跤。
从"湖滨住房"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大约23时17分,吴某一个人送阿珍到"湖滨住房",两人一起进入488房间。一个小时后,约零时20分,吴某从488房出来。不一会儿,阿珍打开房门,身子的一半露在门外,正好背对着监控摄像头。视频中的阿珍一丝不挂,手上拿着一毛巾状的东西遮住胸前。
过了一会,两名男子从488房斜对面的433走出,看见阿珍裸着站在门边,便向她走过去,看了一眼后走开下楼。两人走后约5分钟,另外两人从楼下上来,走向阿珍的房间。此时,阿珍已经进房,不过,房门没有关好。
上楼的两个人中有一个叫阿奇(音),多次进入488房,每次20-30分钟。从488房出来后,阿奇走进433房。此后,433房陆续还有两名男子进入488,每次20多分钟,"出来的时候,都是光膀子,穿着短裤。"阿珍后来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除了吴某,这些人我都不认识。"
报警取证看录像
阿珍的意识逐渐恢复时,已经是8月26日凌晨3时许,她被阿奇带到了433. "(恢复意识)没多久我就(什么都没拿)走出宾馆,到外面的水泥地上坐着。"阿珍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当时阿奇一直跟在她的身边,"他说他进入房间是想帮助我",但阿珍此前根本不认识阿奇。南方农村报记者从阿珍和阿奇的QQ聊天记录看到,阿珍一直想让阿奇告诉她当晚发生了什么,阿奇则一直强调,他当晚是出于好心相助。
没多久,阿珍又返回433拿她的包和衣服,随即冲出宾馆,脚上还穿着宾馆的拖鞋。阿奇又跟了出来。阿珍想到沙琅镇文化楼附近找吴某,询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阿奇便用摩托车送我过去,(到了文化楼)之后他就走了。"阿珍说。
4时33分,阿奇第一次打来电话,问她在哪、是否找到吴某等事情。"我的包里面有一张办理超市会员卡的申请表,上面有我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他可能是从那边拿到我的手机号。"阿珍说。
阿珍感觉到自己下身很不舒服,加上吴某一直避着不见她,"他的电话一直关机",她意识到自己可能出事了,"我可能被他们轮奸了。" 8月26日早上7时许,阿珍男朋友找到了阿珍,男友带阿珍回到"湖滨住房"要求查看监控录像,并报警。警方出警后抽了阿珍三支血,用两条棉球提取了阿珍的下体分泌物,搜集了内裤等相关证据,还和阿珍一起查看了相关视频。
"警方(在对我做下体分泌物)取证时,我发现自己没有穿内裤,后来发现(我之前穿的)内裤被放在包里。"这让阿珍坚信自己被强奸了。
8月26日上午7时许,阿珍和警察一起看了"沉香音乐厅"和"湖滨住房"的监控录像,才串起了自己之前的经历。9月4日,梁海舟证实阿珍8月26日确实看过视频,"肯定要她辨认(嫌疑犯)了,她不辨认,谁敢说什么。"
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
据阿珍介绍,在得知其报警之后,阿奇多次打电话请求她销案,"阿奇说他们也不认识吴某,但他承诺只要我销案,就可以帮助我找到吴某,并对吴进行报复。" 8月27日早上6时23分,阿奇再次给阿珍打来电话,通话时长17分54秒,"他还是让我去销案。"阿珍说。这一次她假装答应销案,并以给阿奇发吴某的照片为由,获得了阿奇的QQ号码。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阿珍的手机上看到,阿奇用短信给阿珍发来QQ号码的时间为8月27日早上6时45分。7时25分,阿珍用QQ给阿奇发去了吴某的照片。此后阿奇多次通过QQ要求阿珍销案才帮助她找到吴某。
阿珍说,曙光农场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她,截至9月3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蓝某和阿奇的身份已经得到确认,其中蓝某为惯犯,"但尚未抓获,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将这些坏人绳之于法。"阿珍说。
9月4日,曙光农场派出所所长梁海舟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案,吴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他不愿意透露更多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