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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讨债无果离奇死亡 全家老少联名告状(图) (1人在浏览)

danke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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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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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根




  为了照顾特殊关系户,原湛江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湛江公司)法人代表陈楚南将正常运转的工程“拖泥带水”地另转他人承包。在前者的利益无法保障时,承包者罗世茂因情绪几度激动最终离奇去世。




  不久,罗家以湛江公司不诚信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湛江公司履行在转包前与罗世茂签订的《承诺书》。尽管官司经过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激战,但还是毫无结果。




  2012年6月27日,罗世茂的妻子詹美珠带着儿子又一次来到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案情,在得到法院的答复之后,她心底暂时得到一丝安慰。在来法院之前詹美珠心底一直忐忑不安,甚至担心湛江公司会通过各种关系或当地律师勾结法官做不公的判决,如果真是这样,丈夫在九泉之下也难以瞑目。满怀信心驻扎贵州




  罗世茂,1958年2月出生,广东省电白县树仔镇人。因擅长建筑行业(项目经理、工程师),他在改革开放以来就在广东各地承包建筑工程,工程也是由小做到大,最后成了各大建筑工程公司的合作伙伴。




  1999年初,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影响,罗世茂来到贵州考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了黔西南州将要新建一栋高档次的宾馆。回到广东之后,罗世茂将这个消息告诉了湛江公司,湛江公司将其第三届职代会第二次会议材料形成的《1999年度经营承包方案》拿给了罗世茂。




  参照该经营承包方案的决议,双方约定,罗世茂除负责支付湛江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外,还得按照土建工程总造价的3% 给湛江公司交纳管理费及工程劳保基金等费用。经商量好后,罗世茂前后多次出钱带领湛江公司有关领导到兴义市参加工程招标并中标。




  不久,湛江公司与黔西南州旅游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在合同签订之后,罗世茂那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他满怀信心地筹集资金、进购材料、组织各种技术人员在施工场地驻扎下来。承包工程遭遇排挤




  经过将近一年的紧张施工,这栋总造价几个亿的大厦终于完成了桩基础、地下室正负零零以下工程施工任务。就在罗世茂盘算着如何将这栋高楼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湛江公司要求他退场,让另外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面对晴天霹雳的消息,罗世茂无论如何也不同意对方这苛刻的要求。因为一年多以来,他为这个工程奔波了好几个月。并把十分困难和复杂的地下室工程施工即将完成,施工风险也将过去,而且自己为了这个工程已经投入了五百多万元。




  如果中途退出就意味着前期的投资将会遭遇巨大的风险。别说赚钱,说不定就连亲朋好友的借款以及银行的贷款都难以偿还,他不敢往下想,越想越觉得可怕。




  得知罗世茂坚决不同意退场时,湛江公司也看出了罗世茂的心思,于是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判。




  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双方共同签订了一份类似合同的《承诺书》,该书约定,自2000年11月22日起由湛江公司负责施工管理工程项目。罗世茂退场,原施工中的财、物全部移交湛江公司,双方派出人员进行清算交接;湛江公司同意按照土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结算价的百分之十和配套安装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十三支付给罗世茂。




  在湛江公司接管工程后不久,公司法人代表陈楚南又将这半拉子工程分包给自己的妹夫郑日丰和朋友梁上贵两人。




  这时,罗世茂终于看出陈楚南的诡计“原来陈楚南是要将这栋利润可观的工程分包给自己的亲戚来做。”看到已经签订的《承诺书》,罗世茂的心底似乎有些平衡,但还是担心陈楚南日后不守诚信。讨债无果离奇死亡




  在此之前,罗世茂为了全心全意投入贵州的工程,就放弃了在广东的所有产业,并东拼西凑自己将五百多万元资金注入到该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工具、临时设施、材料之中。




  现在突然遭遇排挤,投入的资金也一时难以收回,而他又不甘心到梁上贵手上去打工,一气之下带着随同的民工回到广东老家。




  回家后,他觉得无颜面对那些支持自己去贵州投资开发的亲朋好友,只好呆在家里等待湛江公司偿还之前的巨额垫资和兑现承诺书所约定的补偿。




  久而久之,那些借钱给他的人陆续知道罗世茂已经回家,并纷纷登门要债。在逼迫无奈之下,罗世茂开始到湛江公司预借现金偿还债务,但多次登门预借都是两手空空。




  在2004年六月份一次去湛江公司预借现金时,对方却还拿出一份单方面花钱出具的审计报告和湛江公司与梁上贵的承包合同,并称罗世茂还多拿了湛江公司几百万元。这时,罗世茂仔细查看了对方提供的审计报告,他发现这份模凌两可的审计报告十分滑稽。




  审计报告称:“由于该工程属未竣工工程,工程进度仅靠施工技术人员口头提供,且验槽记录不齐备,可能导致工程量计算偏差。”最后结论:本工程结算定为469.0664万元。看了结论的数据,罗世茂几乎晕倒过去,自己投入的设备及施工合计一千多万元的工程被人审计缩水了五、六百万元。




  面对强大的湛江公司罗世茂显得特别渺小、无能,对方不给钱他没有半点办法。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像乞丐一样哀求公司预借现金解决困难,但得不到丝毫同情,回家又遭债主逼迫还债。这时,他开始无法面对残酷的现实,慢慢地,备受打击的罗世茂精神完全崩溃。




  2006年5月2日,罗世茂因病含恨去世。在临死之前,他吩咐妻儿老少一定讨回公道,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债权问题偿还债务,否则他在九泉之下也难以瞑目。民事官司一波三折




  时间一晃过了三年,罗世茂这个名字在当地人们的心中逐渐淡化,而那些来他家讨债的人还是接二连三。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罗世茂的妻子詹美珠准备将湛江公司推上法庭。




  2009年10月20日,詹美珠一家老少六口人终于鼓起勇气向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湛江公司按双方签订的承诺书约定补偿给罗世茂。




  还没有等詹美珠一家人透过气来,湛江公司却拿自己单方面的审计报告作为证据,也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反诉状,请求法院判决罗家支付公司672万元。2010年4月30日,法院驳回双方的诉讼请求。




  在判决书下达之后,人们纷纷指责判决黑白不分,“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还如此判决”。同时,罗家人不服判决,他们一纸诉状上诉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高院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撤消原判决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之后,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对于上级的指定,兴义市人民法院十分重视,一方面审判庭的法官们亲自多次到施工现场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委托云南天禹司法鉴定中心对存在争议的工程量进行鉴定。经权威鉴定,该工程总计费用为917万元。




  2011年12月26日,兴义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承诺书》有效,判决湛江公司支付罗家786万元。在收到该判决之后,罗家老少那几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对于这次的判决湛江公司不服,并上诉到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至今已经有半年时间了,但还未见动静,目前,詹美珠担心自己的律师远在京城,而湛江公司就是本地的,万一对方通过当地律师或者其他关系勾结法官做不公判决,那后果将不堪设想。不知全家等待着这点养命和还债钱能否落实。




  命运何去何从?詹美珠全家老少开始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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