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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公安局还有刑讯逼供吗 (2人在浏览)

山野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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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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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毛巾包着手腕再吊起来,不说不给放下。这算不算刑讯逼供啊????
 
包着手腕再吊起来,想告都没证据啊。公安局对付人的法子真是高啊。。。
 
对于以琢磨折磨人为专业的人士来说,不高都不行。
 
对付犯罪份子固然不能手软,也不能放过,但是采用这种刑法规定不能用的手段来对付不法份子(或者说嫌疑分子)也是一犯法。可见连执法者都知法而犯法,就不要普通百姓了。而连执法者知法犯法来管辖一般和老百姓犯法者岂不是莫大讽刺。。。
自身不正而想正人,笑话。
 
QUOTE(云水谣 @ 2012年03月21日 Wednesday, 02:43 PM)
对于以琢磨折磨人为专业的人士来说,不高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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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所对付的人真是个罪大恶极的人,尚不为过。但是若是冤枉了人呢???

而冤枉一普通老百姓--尤其是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在天朝是常见的事。
 
听说---注意了,我是听人说的,没证实的。所以拒绝由此而跨省。
听说,“五毛”队就用过这招对付过嫌犯。
 
楼主,俺理解你的悲哀和愤怒,如果你亲历过或者听闻过更深重的悲哀和愤怒,慢慢也就麻木了。

处风雨飘摇的国家,这点痛算什么呢。

中国社会,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杜绝过刑讯逼供,重庆模式受非议莫不在此。如你所说的对罪大恶极之徒可以用这个,那以什么来衡量罪大恶极呢?屈打而成招了,就罪大恶极了呀,管你好人还是坏人。上级要你好你就好,上级要你坏你就坏,不一直都这样的吗?
 
楼主,如果可能,说说具体的事情,或者更加务实。从技术上去解决,比价值观上去解决实际。
 
不会吧?如属实?那不比雷洛时代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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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云水谣 @ 2012年03月21日 Wednesday, 03:06 PM)
楼主,俺理解你的悲哀和愤怒,如果你亲历过或者听闻过更深重的悲哀和愤怒,慢慢也就麻木了。

处风雨飘摇的国家,这点痛算什么呢。

中国社会,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杜绝过刑讯逼供,重庆模式受非议莫不在此。如你所说的对罪大恶极之徒可以用这个,那以什么来衡量罪大恶极呢?屈打而成招了,就罪大恶极了呀,管你好人还是坏人。上级要你好你就好,上级要你坏你就坏,不一直都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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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所言,国民现在已经是由愤怒到习惯然后再到麻木。但是,人非草木,是什么因素使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沦落成今天麻木的“行尸走肉”呢?是腐败的制度,腐败的制度滋养着一大帮专吸人肉人血的腐败官僚。在这些腐败官僚的魔爪下,手无寸铁的百姓只能任其鱼肉了。想反抗也无从使力,所以慢慢的麻木了。

没有血与铁的洗礼,现状一直维持下去。
 
QUOTE(云水谣 @ 2012年03月21日 Wednesday, 03:08 PM)
楼主,如果可能,说说具体的事情,或者更加务实。从技术上去解决,比价值观上去解决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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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听人说的。而且类似传言听过很多了。只是今天心血来潮,冒着跨省或者“精神病”的风险说出来出出心中那口闷气罢了。

俗话说: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辰没到罢了。劝告平日里做恶做威、欺善怕恶、贪赃枉法的人小心因果报应啊。

勿以为现在做恶做威挺爽的,等那福报尽时,恶报自然就来了。彼时悔之无及。。。
 
罗李前车未远,诸官小心行驶哦。
 
不这样,要是弑了人,死都不说那还了得,打到说。
 
这种事情真不好说,如果客客气气的审问,有咖啡奶茶给他们喝,有哪个违法的人会认罪的,如果那样容易认罪就不会犯法了,对待这种人还是要严厉点好,试问在监狱里吃好住好,坏人还怕进去吗,既然是对待坏人,必然应该有让对方害怕的手段才有效。
 
QUOTE(杨柳 @ 2012年03月21日 Wednesday, 04:53 PM)
不这样,要是弑了人,死都不说那还了得,打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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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个嫌犯是不是杀了人,不是靠打、靠严刑来逼供的,而是靠确凿的证据。靠严刑拷打嫌犯得出来的结果就是屈打成招。

若是在没确凿下,只是根据自己的个人办案经验来判断嫌犯是不是犯案显然是荒唐的。以自己的主观出发,因为嫌犯不招认而动用私刑,用严刑来取得口供,估计是天朝独有的办案方法。

严刑逼供对于办案固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是不能滥用啊。必须在掌握嫌犯大部分罪证而嫌犯死不认罪情况下才用之得当的。

何况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能因为罪犯不认就能无罪吗?显然是不可能的。我相信法律的真正精神应是:绝不放过每一个犯罪分子,也绝不能冤枉一个无罪的人是有罪的。
 
QUOTE(美丽的云朵 @ 2012年03月21日 Wednesday, 07:03 PM)
这种事情真不好说,如果客客气气的审问,有咖啡奶茶给他们喝,有哪个违法的人会认罪的,如果那样容易认罪就不会犯法了,对待这种人还是要严厉点好,试问在监狱里吃好住好,坏人还怕进去吗,既然是对待坏人,必然应该有让对方害怕的手段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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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如何确定一个是有罪或是无罪的。显然是证据!在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付非常人用非常方法我没异议。

办案是讲证据的而不是靠严刑逼供的。

在现在想起都令人心有余悸、心惊胆战的风魔时期---文革,有多少无辜之人就是冤死于这种所谓“害怕的手段”啊。想想吧,谁也不想这种事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最近看《狄仁杰》,人家是当朝阁老(相当现在的总理),他办案是如何办案的!
 
如果那天是“山野闲人”在人民路汇景前那里被抢,好不容易才把“飞抢”的家伙抓到,他不承认,你又不认得他,被抢时哪怕有很多群众看见,但你认识谁?能找到谁来作证?那就放了“飞抢”的家伙,让他再去抢吧。
 
抓了贪官,问他是否贪污受贿了,他说没有。(难道他受贿时还开收据?受贿时还有旁人在场?贪污的钱早就巧立名目消化掉了)那就让他穿着短裤背心呆在零下10摄氏度的侯问室里吹着风扇凉快一下,想清楚了再说吧。
 
不服?打到你服!不说?打到你说!凡事都是要靠暴力,武力!!
如果谈话能解决问题的话,世界上就少了很多纷争啦!!!!!!
 
“八鲁妈!敢抢我阿咪,打死鲁!”“我没抢你阿咪啊!”“做咪鲁丢了我阿袋走啊?”“我没丢过鲁阿袋啊!”“八塞!”――上前一脚板。“更打我就报警!”“鲁报警啊!我就打鲁,等阿SIR来告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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