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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钟鼓楼想说的话 (4人在浏览)

可悲钟鼓楼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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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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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看了“电城伟人”发的贴“给电白县人民群众一份公开信”,和后来很多网民的的回贴,特别是代表电白公安的“铁腕扭乾坤”回复“如属实我相信其会受到应有的惩治!谢谢!”总是给人一种感觉,被举报人吴得胜已经被定罪似的,身为人民警察的我假如有一天也象吴得胜那样被举报了,谁为我维权?


“给电白县人民群众一份公开信”举报吴得胜制贩毒品、包庇毒犯、强奸、轮奸等,每种行为都有真人真名,甚至还有联系电话,要查实应该不是难事,如果查实,吴得胜确实有制贩毒品、包庇毒犯、强奸、轮奸等,应该依法惩治,身为人民警察知法犯法更应从严从重处罚。但是如果查实全是诬告,那是不是应该查出举报人,是不是他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呢?

警察,是最危险、最容易得罪人的职业。我例举下:
1,交通警察查车,是依法执法,但在电白论坛骂交警的少吗?
2,派出所调解纠纷,调解双方都冲着派出所,如果调解结果不满意,那派出所就是双方的出气筒;
3,警察抓赌,“抓抢劫又没见得那么勤快”“打架报警有那么快就好啦”我相信这种话有不少人说过吧。
4,家里亲人违法犯罪被警察抓了,你对警察还会有好感吗?警察工作时间长啦,抓的人多了,那得罪的人也同样多啦。
5,赌博被罚款啦,拘留啦,违规被罚款啦,你会付了罚款后说警察好吗?
6,办理户口,由于手续不齐未能办成,你会说户籍民警好吗?
、、、、、、还有很多,警察的工作每天都是在得罪人,那受点打击报复也是很正常的事,更不用说被诬告。但你竟然已经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就要履行打击违法犯罪,保一方平安职责,不能因为怕得罪人而不执法。
吴得胜,2008年前任电白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中队长分管电城刑事案件,期间与电城派出所一起破了不少大案要案,相处期间给人的感觉是个头脑清醒、责任心强、有正义感的人,针对举报人说他制贩毒品、包庇毒犯、强奸、轮奸等,我感到惊讶,如果属实应该象“铁腕扭乾坤”说的“如属实我相信其会受到应有的惩治!” ,但如果查实是诬告,那也应该还吴得胜一个公道,那举报人的行为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才对得起关注电白治安的网民,才对得起那些“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还辛勤在基层第一线的公安民警。
 
我刚来电城时,电城白蕉村委会发生了一起轰动全省的上访案件,白蕉村委会一村干部告村委书记是贫官,不停的上访,我就因为他上了两次北京带他回来,该村干部告村委书记是贫官,谁知上级层层来调查后,竟然查出了一个清官,也就是轰动全省的“告状告出一个清官”的上访案。最后这名“贫官”在后来的村委选举中大胜。可是后来也没有处理这个诬告村书记的举报人。
 
我刚来电城时,电城白蕉村委会发生了一起轰动全省的上访案件,白蕉村委会一村干部告村委书记是贫官,不停的上访,我就因为他上了两次北京带他回来,该村干部告村委书记是贫官,谁知上级层层来调查后,竟然查出了一个清官,也就是轰动全省的“告状告出一个清官”的上访案。最后这名“贫官”在后来的村委选举中大胜。可是后来也没有处理这个诬告村书记的举报人。
 
人家告的是“贫官”,告状告出来的肯定是个清官了
 
我觉得此案的焦点是毒贩,贴子所提的很多真人真姓的毒贩,是不是真的,若是真的,为什么电白的公安不知道呢?
 
把电话号码一一列出,报复性心理很明显。有可能利用已经破了的贩毒案件把主角名字调包。
 
还有个问题,贴子所提示的毒贩都是电城本地人,都从事贩毒生意多年,个个都是偶然去外地才让外地警察捉,难道家乡是温床?
 
QUOTE(808 @ 2011年08月31日 Wednesday, 08:46 AM)
把电话号码一一列出,报复性心理很明显。有可能利用已经破了的贩毒案件把主角名字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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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8日凌晨零时,警方查得周×庄一伙在电城镇山兜村一网吧里,刑警二中队长吴得胜和电城派出所18名民警快速出击来到网吧,见周×庄与另5名男子正在上网,果断地将这6人全部带到派出所。

  经审查,这6人中除有周×庄外,还有参与抢劫作案的同伙黄×虎、杨×华。另3人经审查与此案无关。经审讯,周×庄等3人均是吸毒人员,去年8月份开始,周×庄、黄×虎、杨×华等9人为解决毒资和上网等消费,便产生了抢劫的恶念。他们时分时合,疯狂作案,先后在该县电城、马踏、岭门、树仔等镇以及325国道持械抢劫16起,盗窃摩托车15起,共盗抢得摩托车28辆,所盗抢的摩托车已全部被卖掉,所抢现金全部被挥霍一空。”
 
QUOTE(可悲钟鼓楼 @ 2011年08月31日 Wednesday, 01:36 AM)
我刚来电城时,电城白蕉村委会发生了一起轰动全省的上访案件,白蕉村委会一村干部告村委书记是贫官,不停的上访,我就因为他上了两次北京带他回来,该村干部告村委书记是贫官,谁知上级层层来调查后,竟然查出了一个清官,也就是轰动全省的“告状告出一个清官”的上访案。最后这名“贫官”在后来的村委选举中大胜。可是后来也没有处理这个诬告村书记的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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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上北京去把上访人“带回来”,其理其法依据是什么?
用的是谁的钱?纳税人的钱?
 
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8月31日 Wednesday, 12:01 PM)
两次上北京去把上访人“带回来”,其理其法依据是什么?
用的是谁的钱?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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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嘛总是揪住一句话就不放呢?总是纳税钱纳税钱的,警察抓捕时不能用警车,为了节约纳税钱,只能行路了?这么老师你用的也是“纳税钱”呀!怎么不说说教育经而整天挂在嘴边的是“大法”经?不会是教学生“大法”经吧?
 
公安干警是暴力机关,处在矛盾的第一线理所当然,被质疑也是无可厚非,相信组织,调查清楚即可;而举报者被报复的事件已是举不胜举。


对于屁民,实名举报风险非常大;就算不实名举报,通过技术手段也会被找到,所以跨省追捕事件时有发生,就算匿名举报也要通过境外层层代理才能确保安全。
 
本人表示对楼主言论赞同。

但铁腕也没给当事人定论,只说会查实。

这个事,一定要迅速查清,否则对双方不利
 
QUOTE(808 @ 2011年08月31日 Wednesday, 09:32 AM)
干嘛总是揪住一句话就不放呢?总是纳税钱纳税钱的,警察抓捕时不能用警车,为了节约纳税钱,只能行路了?这么老师你用的也是“纳税钱”呀!怎么不说说教育经而整天挂在嘴边的是“大法”经?不会是教学生“大法”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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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捕?请问那些访民犯了哪条法律。按照哪条法律把他们从北京抓回来
 
QUOTE(朱子建 @ 2011年08月31日 Wednesday, 12:57 PM)
警察抓捕?请问那些访民犯了哪条法律。按照哪条法律把他们从北京抓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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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抓捕”是广面的,是每一次的行动,不特指某一次行动。你的提问我不关心,要问就问派出所。我觉得要尊重每一位发帖者,而不是见人就“咬”,就落井下石。
 
楼主,下次不要抓上访的人了!

有冤还是要申的。

因为信不过电白当地的公检法,所以要花银子跑京城去!
 
明知越级上访违反规定,但是很多人被迫走上这条貌似是不归路的路
 
应该尽快查实!!
 
QUOTE(808 @ 2011年08月31日 Wednesday, 10:16 AM)
我说的“抓捕”是广面的,是每一次的行动,不特指某一次行动。你的提问我不关心,要问就问派出所。我觉得要尊重每一位发帖者,而不是见人就“咬”,就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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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用“广面”回复山人的吗,你刚才不是在替政府回答?怎么现在要我们去问派出所了?
你这些人对自己养的公仆不但从没有纳税人的架子,反而常匍匐在地,
当有些同胞试图维权摆纳税人架子时,就冷嘲热讽。我这样回复你算见人就咬?
 
可悲钟鼓楼不是已经停影隐退了吗?
现在出来,是否以后复出了?
 
一、上访权的宪法根据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虽然没有“上访”这一概念,但是,公民的上访权却可以从宪法的有关规定中推导出来。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里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正是上访行为的主要内容。因此,这一款规定的五项权利就可以归纳为公民上访权。

为了保证公民的上访权,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二、越级上访的宪法根据

公民能否越级上访呢?答案是肯定的。

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部分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里“任何”一词表明,公民是可以越级上访的。

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部分规定: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里的“有关国家机关”既包括上一级,也包括“上上级”,也包括最高级。换句话说,不管它是哪一级,只要在职责上与公民上访时所要求解决的问题有关,它就是“有关国家机关”,不管它是上级、“上上级”还是最高级。所以,公民是可以越级上访的。某一个国家机关如果拒绝公民的越级上访,除非它能证明自己在宪法上与公民所反映的问题没有职责关系,证明宪法规定它自己没有过问这一问题的职责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15/83/96/1_1.html
 
QUOTE(byronroy @ 2011年08月31日 Wednesday, 10:17 AM)
楼主,下次不要抓上访的人了!

有冤还是要申的。

因为信不过电白当地的公检法,所以要花银子跑京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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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回来,被当做抓回来,竟然大家对上防事件有兴趣于吴得胜事件,好我就在此说明下:第一次上访者到京依程序到信访局递交上访信件后,到天安门,中南海扰乱秩序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县有关部门上京做其法律教育后,上访者承认错误后才被担保回来,免受行政拘留,我们当时是和这上访者是一起坐火车回来,过程中保护他们的权利不受半点侵犯,回到电城还送回到家,这种保镖式服务也叫抓,那我愿意天天被“抓”。第二次,上访者一样是到京没有按上访程序依法上访,一样是扰乱秩序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县有关部门同样是上京做其法律教育后,上访者承认错误后才被担保回来,免受行政拘留。为什么大家对我上京护送他们回来那么有兴趣,反而对那些专门为自己私己利益诬告好人的举报人后来没有受到处理不感兴趣呢?那名被告的“贫官”在后来的村民选择中,得到了90%的票中选书记,不说明了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吗?那名上访者也参加了选举,票数还不到5%。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些人确实有冤情而走上了上访路,但也有些人是为了打击报复去举报去诬告好人,假如有一天,你可能得罪了某些小人而成为了被举报人,就算过了一段时间你被澄清了,但你已经“受伤了”,而那些为报复而诬告的人就不了了失了,这才助长了这种“诬告风”。这就是我的回答,请大家不要转移话题,说说重点,对吴得胜事伯的看法,谢谢。
 
QUOTE(湖海山人 @ 2011年08月31日 Wednesday, 09:01 AM)
两次上北京去把上访人“带回来”,其理其法依据是什么?
用的是谁的钱?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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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回来,被当做抓回来,竟然大家对上防事件有兴趣于吴得胜事件,好我就在此说明下:第一次上访者到京依程序到信访局递交上访信件后,到天安门,中南海扰乱秩序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县有关部门上京做其法律教育后,上访者承认错误后才被担保回来,免受行政拘留,我们当时是和这上访者是一起坐火车回来,过程中保护他们的权利不受半点侵犯,回到电城还送回到家,这种保镖式服务也叫抓,那我愿意天天被“抓”。第二次,上访者一样是到京没有按上访程序依法上访,一样是扰乱秩序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县有关部门同样是上京做其法律教育后,上访者承认错误后才被担保回来,免受行政拘留。为什么大家对我上京护送他们回来那么有兴趣,反而对那些专门为自己私己利益诬告好人的举报人后来没有受到处理不感兴趣呢?那名被告的“贫官”在后来的村民选择中,得到了90%的票中选书记,不说明了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吗?那名上访者也参加了选举,票数还不到5%。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些人确实有冤情而走上了上访路,但也有些人是为了打击报复去举报去诬告好人,假如有一天,你可能得罪了某些小人而成为了被举报人,就算过了一段时间你被澄清了,但你已经“受伤了”,而那些为报复而诬告的人就不了了失了,这才助长了这种“诬告风”。这就是我的回答,请大家不要转移话题,说说重点,对吴得胜事伯的看法,谢谢。
 
QUOTE(可悲钟鼓楼 @ 2011年08月31日 Wednesday, 10:57 AM)
带回来,被当做抓回来,竟然大家对上防事件有兴趣于吴得胜事件,好我就在此说明下:第一次上访者到京依程序到信访局递交上访信件后,到天安门,中南海扰乱秩序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县有关部门上京做其法律教育后,上访者承认错误后才被担保回来,免受行政拘留,我们当时是和这上访者是一起坐火车回来,过程中保护他们的权利不受半点侵犯,回到电城还送回到家,这种保镖式服务也叫抓,那我愿意天天被“抓”。第二次,上访者一样是到京没有按上访程序依法上访,一样是扰乱秩序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县有关部门同样是上京做其法律教育后,上访者承认错误后才被担保回来,免受行政拘留。为什么大家对我上京护送他们回来那么有兴趣,反而对那些专门为自己私己利益诬告好人的举报人后来没有受到处理不感兴趣呢?那名被告的“贫官”在后来的村民选择中,得到了90%的票中选书记,不说明了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吗?那名上访者也参加了选举,票数还不到5%。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些人确实有冤情而走上了上访路,但也有些人是为了打击报复去举报去诬告好人,假如有一天,你可能得罪了某些小人而成为了被举报人,就算过了一段时间你被澄清了,但你已经“受伤了”,而那些为报复而诬告的人就不了了失了,这才助长了这种“诬告风”。这就是我的回答,请大家不要转移话题,说说重点,对吴得胜事伯的看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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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在这里,
 
有人不懂什么叫“扰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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