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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肆意的法律责任 (4人在浏览)

无牌大状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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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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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肆意的法律责任

2009年11月重庆市12名利用网络发布“针刺”谣言被查处,其中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8人;2010年4月广东佛山两名学生在论坛上散播地震谣言被拘留……近期,我们在电白同乡论坛就能看到不少虚假信息,许多网民不顾法律制约,无中生有,把论坛作为肆意言论的国度!笔者为之感触很深,除了对这些人无知的行为感到悲哀外,更多的则是对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社会公德约束的关系的思考。
随着全球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信息传播速度之迅捷被接受人群之广泛前所未有。人们长期遨游在信息的海洋里,过分地依赖与相信网络,难免会对一些虚假信息的放肆进攻防不胜防。因为没有充沛的精力、闲暇的时间以及其它客观原因,人们不会对每条信息的真实性去作逐一的求证,许多虚假信息因此有机可乘,混淆人们的视听蒙蔽人们的心灵。
虚假信息固然可恶,但究其根源,更可恨的是那些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信息的人。对于他们,总是各怀企图颇费心思地通过散布虚假信息的途径达到自己期望的目的。性质最为恶劣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之人,谎报险情、疫情、警情,蓄意扰乱公共秩序,闹得人心惶惶百姓居食不安;性质严重程度稍逊于上述情况的便是散布有违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德的信息:或是因个人私情而心生愤懑与不满,歪曲事实夸大其词地辱骂他人,或是不从全局视角来看待事物,以偏概全地用偏激的言语来论断事物的性质……这些肆意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的人,不管是因为网友发现事实真相而遭群起之骂时还是触犯刑法被公安机关刑事制裁时,他们中有点知识的人都会把“言论自由”当作被骂时争辩的借口和应对执法机关时狡辩的救命稻草,如此断章取义地把法律条文作为保身之言更是显得他们的无知与愚昧。众所周知,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享有高度的言论自由权,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皆可谈论,但前提是,在发表言论的同时必须要承担对此言论相应的责任。言论自由不是超越法律外抽象的自由,因此任何言论都要遵循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德。在现实生活中是如此,揆情度理,在相对虚幻的网络中亦是如此,网络无边不等言论自由无度。
作为一个守法的网民,在安分守己地享受国家赋予的言论自由权的同时,也要积极地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语都要三思而后行,尤其是涉及社会敏感话题的言论,那是关乎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国家利益的问题,一语即出定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在此劝戒广大网友切不可鲁莽行事,倘若你真要“身先士卒”以身试法的话,依前车之鉴,后果将是你跑完全世界都买不到后悔药。网络亦是测试一个人道德素质的一面镜子,当你因狭隘意识形态的偏见而在似乎虚幻无人知己的网络上粗口谩骂别人时,污言秽语虽然抹黑了别人,也毫无遮掩地显示出了你素质的阴暗面,因此越冲动就要越懂得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作为一名明智的网民,面对表现形式花样百出的虚假信息时,懂得抓住它的破绽将它识破。尽信书不如无书,同样的道理可以应用于网络上,一些虚假信息其实荒诞得很离谱,只需要一个清醒镇定的头脑便可以认出它的真实面目,而对于一些明显带有偏激情绪偏见思想的言论则不可盲目跟风谈论,切记要用事实说话,另一些宣传迷信鼓吹邪教或是分裂国家煽动民族仇恨的言论则要对之相当警惕,务必及时报知有关部门不能让其散布者胡作非为扰乱民心,为社会的安定尽到自己一份应有的责任。
警方呼吁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畅所欲言的同时要严于律己,决不能发布违反社会公德、影响社会安定的言论,共同维护网络的和谐健康。
 
网络言论其实就是两刃刀,就算某些人叫得再响,没有证据支持,本人最多也只是充当看客。
 
楼主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群众说话?
 
我自小生活在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国家 杯具..
 
QUOTE(广州卖手机大哥 @ 2010年07月19日 Monday, 01:52 AM)
楼主替党说话还是替人民群众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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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说假话,那是为政府说话。
在网上说真话,那是为人民说话。

把事实公告于天下,是每个网民的道德行为准则。
提倡说真话,实话,杜绝假话,炮话,伪话
 
QUOTE(醉酒城 @ 2010年07月19日 Monday, 02:39 AM)
在网上说假话,那是为政府说话。
在网上说真话,那是为人民说话。

把事实公告于天下,是每个网民的道德行为准则。
提倡说真话,实话,杜绝假话,炮话,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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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以事实为据!
 
QUOTE(无牌大状 @ 2010年07月19日 Monday, 12:35 AM)
言论肆意的法律责任

2009年11月重庆市12名利用网络发布“针刺”谣言被查处,其中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8人;2010年4月广东佛山两名学生在论坛上散播地震谣言被拘留……近期,我们在电白同乡论坛就能看到不少虚假信息,许多网民不顾法律制约,无中生有,把论坛作为肆意言论的国度!笔者为之感触很深,除了对这些人无知的行为感到悲哀外,更多的则是对言论自由与法律责任、社会公德约束的关系的思考。
随着全球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信息传播速度之迅捷被接受人群之广泛前所未有。人们长期遨游在信息的海洋里,过分地依赖与相信网络,难免会对一些虚假信息的放肆进攻防不胜防。因为没有充沛的精力、闲暇的时间以及其它客观原因,人们不会对每条信息的真实性去作逐一的求证,许多虚假信息因此有机可乘,混淆人们的视听蒙蔽人们的心灵。
虚假信息固然可恶,但究其根源,更可恨的是那些通过网络散布虚假信息的人。对于他们,总是各怀企图颇费心思地通过散布虚假信息的途径达到自己期望的目的。性质最为恶劣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之人,谎报险情、疫情、警情,蓄意扰乱公共秩序,闹得人心惶惶百姓居食不安;性质严重程度稍逊于上述情况的便是散布有违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德的信息:或是因个人私情而心生愤懑与不满,歪曲事实夸大其词地辱骂他人,或是不从全局视角来看待事物,以偏概全地用偏激的言语来论断事物的性质……这些肆意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的人,不管是因为网友发现事实真相而遭群起之骂时还是触犯刑法被公安机关刑事制裁时,他们中有点知识的人都会把“言论自由”当作被骂时争辩的借口和应对执法机关时狡辩的救命稻草,如此断章取义地把法律条文作为保身之言更是显得他们的无知与愚昧。众所周知,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享有高度的言论自由权,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皆可谈论,但前提是,在发表言论的同时必须要承担对此言论相应的责任。言论自由不是超越法律外抽象的自由,因此任何言论都要遵循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德。在现实生活中是如此,揆情度理,在相对虚幻的网络中亦是如此,网络无边不等言论自由无度。
作为一个守法的网民,在安分守己地享受国家赋予的言论自由权的同时,也要积极地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语都要三思而后行,尤其是涉及社会敏感话题的言论,那是关乎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国家利益的问题,一语即出定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在此劝戒广大网友切不可鲁莽行事,倘若你真要“身先士卒”以身试法的话,依前车之鉴,后果将是你跑完全世界都买不到后悔药。网络亦是测试一个人道德素质的一面镜子,当你因狭隘意识形态的偏见而在似乎虚幻无人知己的网络上粗口谩骂别人时,污言秽语虽然抹黑了别人,也毫无遮掩地显示出了你素质的阴暗面,因此越冲动就要越懂得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
作为一名明智的网民,面对表现形式花样百出的虚假信息时,懂得抓住它的破绽将它识破。尽信书不如无书,同样的道理可以应用于网络上,一些虚假信息其实荒诞得很离谱,只需要一个清醒镇定的头脑便可以认出它的真实面目,而对于一些明显带有偏激情绪偏见思想的言论则不可盲目跟风谈论,切记要用事实说话,另一些宣传迷信鼓吹邪教或是分裂国家煽动民族仇恨的言论则要对之相当警惕,务必及时报知有关部门不能让其散布者胡作非为扰乱民心,为社会的安定尽到自己一份应有的责任。
警方呼吁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畅所欲言的同时要严于律己,决不能发布违反社会公德、影响社会安定的言论,共同维护网络的和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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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能否列举?

我看到的很少,顶多也是骂人或素质不高的贴罢了
 
QUOTE(醉酒城 @ 2010年07月19日 Monday, 02:39 AM)
在网上说假话,那是为政府说话。
在网上说真话,那是为人民说话。

把事实公告于天下,是每个网民的道德行为准则。
提倡说真话,实话,杜绝假话,炮话,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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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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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官方恐吓嘴脸.
 
标准官方恐吓嘴脸.
 
人类和动物最原始的区别就是会不会使用工具。
与其说电白论坛是一把工具,那么会运用它的就是高等动物。
 
引用2010电白论坛伟大发言者的语录: QUOTE(smollett @ 2010年07月18日 Sunday, 10:44 AM)
你说的这些都是有待解决的,这个没有人否认。做人怎么就不能积极点,老想着灰暗的东西,那你的人生一定过不好。

现在新闻监督已经显现他的效力,特别是网络监督,迫使事情的阴暗面浮出水面,越来越多这样的事情被披露,难道这不是进步。
 
寒意已渐渐迫近。或者,严冬即将到来!
 
国之将死,与我何关?
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洗洗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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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这个论坛不是楼主的老爸办的,否则在论坛说当官的爷们坏话的都要处死了
 
最好都是说歌颂中共的话,这样才会升官发财
 
支持楼主所说的,任何没有证据、不真实的言论都可以当作是虚假信息。

虚假信息最大的危害就是它的传播性,给事情的本来面目造成较大的影响。

以自己的判断来定论的言论,都要遵循社会、网络的基本道德,这不单单是

言论自由的问题,言论自由是相对的,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党派、任何

一个组织、基至乎任何一个家庭,言论自由都不是随心所欲。
 
言论自由所体现的不仅仅是自由方面,另外更深的层次是,你所言论的会时时

提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会牵涉到被起诉的过程,申诉人在维护个人荣誉、利

益方面会诉讼于法律,这个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在你行使你言论自由的

权利时,同样,你亦要提负应有的义务和责任,还被你言论的对象以公平、公

正、公开的本来面目。

因为,你不是法律,法律没有给任何一个公民给另一个公民定罪的权利。
 
QUOTE(时事评论 @ 2010年07月19日 Monday, 07:44 PM)
支持楼主所说的,任何没有证据、不真实的言论都可以当作是虚假信息。

虚假信息最大的危害就是它的传播性,给事情的本来面目造成较大的影响。

以自己的判断来定论的言论,都要遵循社会、网络的基本道德,这不单单是

言论自由的问题,言论自由是相对的,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党派、任何

一个组织、基至乎任何一个家庭,言论自由都不是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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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说每一句话都要论证之后再说呢?

相反,我说的是有证据的,可是,公检法或相关部门不理会我的举报或者无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又当如何处置?举报是公民的权利,而查证是公检法的工作。

在公民权力得不到保护时,大谈以言定罪是道德上的绑架。 比如,我说冤枉某人了,某机关要定我罪是相当容易的,可是http://0668.cc/index.php?showtopic=139259事上,他们的不作为又当如何处置?


法律是个阳具,官员犯事时它就软了,平民说错一句话就要蹲监狱。




QUOTE(时事评论 @ 2010年07月19日 Monday, 07:55 PM)
言论自由所体现的不仅仅是自由方面,另外更深的层次是,你所言论的会时时

提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会牵涉到被起诉的过程,申诉人在维护个人荣誉、利

益方面会诉讼于法律,这个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在你行使你言论自由的

权利时,同样,你亦要提负应有的义务和责任,还被你言论的对象以公平、公

正、公开的本来面目。

因为,你不是法律,法律没有给任何一个公民给另一个公民定罪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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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所以我从来不能给任何人定罪。

我是一名中国公民,所以我有着批评公众人物、社会现象的权利和言论自由权利,我会对我自己的言论负责,特别是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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