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我家的一头老牛因得病死去,我妈在旁边掉眼泪,兄弟姐妹们一起安慰她:一个动物,既然死了就死了,不必太过伤心。我妈说:“虽说只是一个动物,但是牛有灵性,对于农家人来说,还是跟人一样重要的劳动力,除了人之外,牛就是最重要的了。从小牛犊养到现在养了十几年,平时又没能好好放养,看着这么个劳碌一生的庞然大物就这样睡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的样子,不伤心才是假的。”我们听了都无语。
这次的立法秀让我联想到:有权的人养猫狗,所以猫狗的权利有人去争取了,老百姓靠牛马维持生计,牛马就可以任人鱼肉?别说什么众生平等了,如果砖家们不把人类的不平等强加于动物界就很不错了。
回过头来说,中国很多法律都是流于形式而有令不行,法律连人都保护不了,不必当它一回事。如果真有这样的法律出来,也不过是给某些人开一条敛财之道罢了,那时,才是法律的最大悲哀,才是国人的最大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