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水东镇政府和附城村委会,在我们三条村(咸水田村,上、下陈屋村)没有任何干部村民接到通知和协商下,将有争议原耕土地水东镇人民路48号处(即国营汽车总站对面,附城村委会),通过关系在国土部门,办理三份共1700平方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为000356、000357、000358),其它空置土地3000平方还未办理。在同年底,与茂名俊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破土动工,村民为了保护自己土地权属而力争发生纠纷,作为上级主管部门,不顾后果,把我们三村农民土地权益彻底出卖,无奈三条村民据理向县检察院、省级机关部门递上访材料,引起政府部门重视,房产开发商被迫把工程停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