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办理连续工龄核定问题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指单位和被保险人都按规定标准缴费的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工,在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前,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需要明确的是,需重新核定连续工龄的人群是指,199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已参加省级社会保险统筹的固定职工(不含参加机关个人缴费的固定工、自动离职、除名、开除、判刑等人员)。
参保单位申请核定职工连续工龄时,必须填报《职工视同缴费年限、九三年标准工资核定表》一式两份,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