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4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主犯谢英达、谢英波、谢金平共同或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行贿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四年、二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4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九个月,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全案判处没收财产和罚金超8000万元,没收不动产30余处,追缴违法所得近5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