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08年起,在全省实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对象包括: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本、专科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本、专科毕业生。
二、适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的地域范围和学校类型包括: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7个市(不含恩平)以外的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农村学校)。
三、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标准按每人每年6000元计算,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