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东镇人民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水东镇政府全体领导干部:
2008年10月31日,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潘本亲自带领水东镇、城市规划管理局等有关单位领导到那站村调研视察文明村建设工作,并现场拍板确定了建设那站新村的具体方案。对村民建房提出了优惠支持意见……(见《关于那站村新住宅区报建问题的答复》)。
我这里想请问各位领导以下问题,诚望解答:
一、不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未经水东镇政府提出,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未经县政府批准,就撤销了那站村民小组,由“筹委会”行使那站村民小组的权力和掌管使用村小组的公章是“现场拍板”所确定了的方案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