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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招,保证老人摔倒人人敢扶 (1人在浏览)

刀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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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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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招,保证老人摔倒人人敢扶



12月15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南方报业网》


如果是一头鲸鱼在沙滩搁浅,很多人看到都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相救,而一个老人摔倒了,保安和路人却无一上前搀扶。为什么?难道我们爱动物胜过爱我们的同类?非也!救鲸鱼可以显示大爱无疆而无后顾之忧,鲸鱼的家属不会敲你竹杠,海里也没有龙王爷、龟丞相判决你支付高额赔偿。人类的世界则复杂多变、人心难测,会有‘南京法官’按常理断案让你赔钱,会有好心当作驴肝肺的缺德老人和家属把你当作‘替死鬼’敲你竹杠,让你对当时的助人为乐悔不当初,使你下定决心:“以后再碰到这种事情,打死我我也不管了!”


一个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国家是一个丢脸的国家,一个老人摔倒会因无人相助而死去的民族是一个冷酷的民族。这种局面必须改变!否则我们的国家将没有明天、我们的民族将很危险。科技文化、体育医疗,等等等等,我们国家近年来飞速发展、日新月异,可是国人的爱心却因为遭遇阻力而止步不前、因为前车之鉴而不敢轻举妄动。执政者,请先别急着让火车跑得快、让金牌多拿几块、多把卫星放几颗上天,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先让爱心赶上来。要改变局面并不难,我有三招,可免悲剧重演!


第一:严惩敲竹杠的老人和家属,他们恩将仇报、诬陷好人、败坏社会风气,扼杀爱心,如此恶行岂能败诉或撤诉就一笔勾销!应该对敲竹杠的老人和家属采取反坐、罚款甚至坐牢,以儆效尤。狠狠打击几个忘恩负义的家伙,看谁还敢不要脸!不如此,无耻之徒的敲竹杠则方兴未艾,敲到了就敲一笔,敲不到撤诉、败诉就没事了,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老人被撞倒,找不到撞他的人出医药费是可怜,但是你可怜,被你诬陷的人就不可怜了!?再可怜也不能昧着良心找‘替死鬼’,再可怜也不能做《农夫与蛇》中的蛇。这就不是可怜了,而是可恶、可耻、可恨,不严惩,岂能刹住老人和家属的蠢蠢恶念!


第二:在全国法院开展‘讲证据树新风’活动,以南京法官的‘按常理断案’作为反面教材,以此为戒,今后再有如此法官则严惩不贷。社会风气因他而败坏,百姓的善举因他而裹足不前,那位南京法官实在是一个千古罪人。请开除公职、永不录用,并且要向全国人民道歉,让天下人知道党和政府的决心:以后法院再也不会有类似的荒唐判决,前车之鉴已经取消,请大家放心大胆地助人为乐,不会再有后顾之忧。


第三:官府请诚恳地昭告天下,用实际行动唤起人们沉睡的爱心,告诉老百姓:新的法规已经发布,法官已经不敢再不讲证据按常理断案,老人和家属也不敢再敲竹杠诬陷好人,公民请放心大胆的奉献爱心,法律不会再让你们遭受不白之冤。谁敢诬陷你们,你们将获得精神赔偿。


如果我的3点建议早点被执政者采纳,我相信新闻中深圳的老人会免于一死。亡羊补牢犹未晚也!我虽然只是一介草民,人微言轻,但是有时候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与其闭门造车,不如听听草民的意见,何必以人废言!请考虑我的3条谏言,以免悲剧重演.
 
案情回顾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否相撞;二、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做好人也越来越难了
 
做坏人就越来越容易了
 
其实报警是最好的策略
 
支持。同意楼主的见解!
 
想救而不敢救,实在是制度的问题,也是我们国人的悲哀。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但愿我们不能让制度勒死。
 
这事俺深有体会!建议大家还是要在先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再想办法帮助别人!
 
关键在取证难。如果能证明是诬陷助人者,估计已有现成法律条文严惩敲竹杠的人。
 
有人说,“南京扶老案”是人类道德沦丧的里程碑!有关报道是最误导群众的黑・色・新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是最反・动的标语!你认为是不是?
 
嗯,做好人要证据,做坏人也要证据,所以现在警察抓小偷首先就是要拍小偷犯罪现行,但做好事呢,总不成也拿个录像机边做边拍吧。
 
QUOTE(刀把子 @ 2010年12月21日 Tuesday, 09:40 PM)
有3招,保证老人摔倒人人敢扶
第一:严惩敲竹杠的老人和家属,他们恩将仇报、诬陷好人、败坏社会风气,扼杀爱心,如此恶行岂能败诉或撤诉就一笔勾销!应该对敲竹杠的老人和家属采取反坐、罚款甚至坐牢,以儆效尤。狠狠打击几个忘恩负义的家伙,看谁还敢不要脸!不如此,无耻之徒的敲竹杠则方兴未艾,敲到了就敲一笔,敲不到撤诉、败诉就没事了,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老人被撞倒,找不到撞他的人出医药费是可怜,但是你可怜,被你诬陷的人就不可怜了!?再可怜也不能昧着良心找‘替死鬼’,再可怜也不能做《农夫与蛇》中的蛇。这就不是可怜了,而是可恶、可耻、可恨,不严惩,岂能刹住老人和家属的蠢蠢恶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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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楼主的想法,如何方能匡扶正气确实是当今最紧迫的道德问题。但如何证明“好心人”的行为举止,确实也相当困难。若“忘恩负义”的人硬是“恩将仇报”,又有什么办法为“好心人”解脱?所以,良知、道德乃社会之根本。
 
QUOTE(阿哈哈是是是 @ 2010年12月24日 Friday, 05:19 PM)
有人说,“南京扶老案”是人类道德沦丧的里程碑!有关报道是最误导群众的黑・色・新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是最反・动的标语!你认为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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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乃祸国殃民的开始!
 
QUOTE(刀把子 @ 2010年12月21日 Tuesday, 09:40 PM)
有3招,保证老人摔倒人人敢扶

第一:严惩敲竹杠的老人和家属,他们恩将仇报、诬陷好人、败坏社会风气,扼杀爱心,如此恶行岂能败诉或撤诉就一笔勾销!应该对敲竹杠的老人和家属采取反坐、罚款甚至坐牢,以儆效尤。狠狠打击几个忘恩负义的家伙,看谁还敢不要脸!不如此,无耻之徒的敲竹杠则方兴未艾,敲到了就敲一笔,敲不到撤诉、败诉就没事了,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老人被撞倒,找不到撞他的人出医药费是可怜,但是你可怜,被你诬陷的人就不可怜了!?再可怜也不能昧着良心找‘替死鬼’,再可怜也不能做《农夫与蛇》中的蛇。这就不是可怜了,而是可恶、可耻、可恨,不严惩,岂能刹住老人和家属的蠢蠢恶念!


第二:在全国法院开展‘讲证据树新风’活动,以南京法官的‘按常理断案’作为反面教材,以此为戒,今后再有如此法官则严惩不贷。社会风气因他而败坏,百姓的善举因他而裹足不前,那位南京法官实在是一个千古罪人。请开除公职、永不录用,并且要向全国人民道歉,让天下人知道党和政府的决心:以后法院再也不会有类似的荒唐判决,前车之鉴已经取消,请大家放心大胆地助人为乐,不会再有后顾之忧。


第三:官府请诚恳地昭告天下,用实际行动唤起人们沉睡的爱心,告诉老百姓:新的法规已经发布,法官已经不敢再不讲证据按常理断案,老人和家属也不敢再敲竹杠诬陷好人,公民请放心大胆的奉献爱心,法律不会再让你们遭受不白之冤。谁敢诬陷你们,你们将获得精神赔偿。


如果我的3点建议早点被执政者采纳,我相信新闻中深圳的老人会免于一死。亡羊补牢犹未晚也!我虽然只是一介草民,人微言轻,但是有时候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与其闭门造车,不如听听草民的意见,何必以人废言!请考虑我的3条谏言,以免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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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招
 
老人出门,记得挂得招牌:我不是徐老太!我爸爸不是李刚!
在扶别人之前,自己也挂个牌子:我爸爸是李刚!我不是彭宇!
 
南京法官王浩因彭宇一案,永列钟铭,流芳百世!虽生已古!
 
好理想。。。。。。。。化的招数。。。。。。。
 
做坏事却无忧无虑,那么多偷摩托车的的有谁处理过啊,中国,唉。。。。。。
 
QUOTE(阿哈哈是是是 @ 2010年12月24日 Friday, 05:19 PM)
有人说,“南京扶老案”是人类道德沦丧的里程碑!有关报道是最误导群众的黑・色・新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是最反・动的标语!你认为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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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比较合理和合乎人性的标语,比“为人民服务”要来得实在。

看好自己的门,小偷就难以下手,不给他们创造不劳而获的机会;
管好自己的人,就意味着不给社会和其他人添加麻烦;
办好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能办好,才有机会和前提去帮别人;

有些人整天把乐于助人挂在嘴上,自己却温饱成问题,我认为是不明智的
 
扶正抑邪,人所皆知。
天朝发展到今天,终于明目张胆通过法律对社会的良知做出死亡判决。
即使有了网络,我们还真的不知道还有多少罪恶假着法律的名义进行。

诚然,法官王浩并非自己一个人能做出这种违背良知的判决,自己本身也是一个被动者。王浩背后的李刚才是社会的罪魁祸首,然而,李刚的敢公然做恶,真正支持李刚的强大力量又是什么呢?

如果在日本和韩国,王浩有没有一丝良知,都可以自杀以谢天下了。
 
QUOTE(byronroy @ 2010年12月25日 Saturday, 10:05 AM)
我认为这是比较合理和合乎人性的标语,比“为人民服务”要来得实在。

看好自己的门,小偷就难以下手,不给他们创造不劳而获的机会;
管好自己的人,就意味着不给社会和其他人添加麻烦;
办好自己的事,自己的事能办好,才有机会和前提去帮别人;

有些人整天把乐于助人挂在嘴上,自己却温饱成问题,我认为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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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本来就是好话的。
每个人都应该尽自己本份。
创作者本身并没有说的意思。不关爱社会的意思。
 
法律是讲证据的。
彭宇有证人证明自己是助人为乐的。
但是徐老太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彭宇的过错。
南京据“常理推断”做出判决,必将成为法律教科书上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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