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06 16:04:00 阅读次数: 192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3日至7月1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着力落实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正确对待
我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的重要举措。这次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一次深刻的政治洗礼。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准确客观、中肯深刻,真实反映了我局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特别强,对我局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转变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议议事日程,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党总支属下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材料组、督查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整改直接责任人责任,形成“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助抓、部门股室(党支部)具体抓”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整改工作提供强大合力和组织保障。
(三)细化方案,健全台账
制定《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内容、保障措施,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分解为主要问题、分项问题两个层次,共有3个主要问题、15个分项问题,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落实有具体的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各责任股室、直属事业单位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及工作要求,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并按区委巡察办要求,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使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整改情况一目了然,明确了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四)加强督查,对账销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改。对照整改台账,跟踪督查每一项整改任务的完成状态、办理情况及成效,采取对账销号的方式,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及时解决。目前,15个分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落实的有14个,占总数93.3%,剩下的人事问题也经局党组会议通过整改方案,但由于区机构改革未完成的特殊原因,我局将在区完成机构改革后积极推进。
(五)落实整改,改进作风
我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重点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改进作风,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二、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对“贯彻落实区委学习部署工作不到位,形式主义严重,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抄袭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中共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学习。二是修订印发了《2018年中共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已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0次,深入基层调研36次,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42篇。三是制定并印发了《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员理论学习督查制度》,加强日常督查学习情况,杜绝学习走过场、心得体会抄袭等不良现象。
具体问题:2.对“学习心得体会雷同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学习心得体会雷同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学习主动性。二是涉及抄袭的心得体会已清退给撰写本人,并要求重新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撰写,经过整改,收到干部职工重写心得体会文章共137篇,3名干部(崔小现、吴飞虎、许秀云)因抄袭学习心得在支部会议上作了检讨。
(二)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局党组于10月8日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二是修订《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并已按规定流程讨论审议“三重一大”事项,10月份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讨论人、财、物等重要问题。
(三)对“财政资金监管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增设支出监督岗,设置事前监督监控预警规则,对预算执行系统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筛查和判断,事前监控每一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现金申请,及时发现大额提现或频繁提现问题。二是强化在线实时操作,专职监控人员经动态监控实时在线操作,发现资金违规支出预警,存在疑点问题作出退单处理。三是跟踪整改,对监控中发现的大额提现和频繁提现问题,通过电话向被核查单位说明相关违规情况。对经电话核查方式不能完全核实情况的问题,通知被核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合同、支付单据、原始凭证等资料,作进一步核实,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2018年10月至12月,预警平台在线监控大额提现共76笔,总金额约29万元,已全部及时处理退回;监控频繁提现共10笔,总金额约1.7万元,系统及时亮黄牌提醒。有效监管预算单位大额、频繁提取现金行为。
三、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对“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不够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健全和完善《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以及《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党组会议决策过程,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具体问题:2.对“随意增加党组会议记录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采用专用会议记录簿,规范记录格式,安排办公室两名会议记录员(胡文西、吴昊)现场记录党组会议内容,使用录音笔等设备,确保党组会议记录无误。二是会后印发党组会议纪要,严格督促执行会议决定。
具体问题:3.对“没有执行主职领导末位表态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上对于每个议题都先由党组成员(按排位倒序)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达意见,最后再由主职领导表态,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二)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中共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机关总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以制度规范政治理论学习流程。二是制定并印发了《电白区财政局2018年第四季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各党支部已按计划开展学习,并做好记录。三是机关党总支组成2个联合督查组从10月份起检查各支部的会议记录,并将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相关资料台账的整理归档。
具体问题:2.对“混淆支委会与支部大会概念”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10月26日举办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机关党总支负责人以《基层党组织党建基础工作培训》为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三)对“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积极整改中。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2018年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方案》。二是根据方案,局党组会议同意对在同一工作岗位任职满10年的5名人员和满5年的1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并讨论通过了1个空缺岗位的配备人选。根据我区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以上岗位轮换和空缺岗位配备待我区完成机构改革后再按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和相关组织人事规定办理。
(四)对“财政资金划拨审批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强化财政资金审批划拨程序管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中“财政局业务股审批意见”“财政局主管领导审批意见”“财政局领导审批意见”栏上,各部门和分管领导已按有关规定在支付申请书上签署意见,主职领导再作最后的签名确认。确保做到账目清晰,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少,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重新修订印发了《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36份,强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风廉政责任制调控运行图》并制作成专栏公示在局机关一楼大厅,切实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具体问题:2.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多数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较少,谈话提醒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健全反腐倡廉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风险点防控清单》,明确“一岗双责”意识,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力度,10月份开展全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购买《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专题警示教育片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三是继续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制定《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10月至12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共开展谈话129人次,及时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加强防范力度,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具体问题:3.对“检查考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并修改完善《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2018年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考核方案》,从6大方面9个分项细化考核细则。二是组成联合考核组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加强对各党支部、各业务股室(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对“财政投资审核监督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完善造价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证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执行行业相关规定。二是对前期只盖章未签名的《工程造价定案书》进行整改,开展本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工作由原来的盖章审定改为签名确认,《工程造价定案书》审核机构主审人和复审人盖章处加上主审人签名确认,经过整改,2018年10月至12月已完成全区项目投资审核确认161宗。三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所有《工程造价定案书》改在审核机构主审人和复审人盖章处加上主审人签名确认。
(三)对“财政资金拨付存在不及时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制定《电白区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登记表》,完善拨款资料流转登记,明晰各业务环节办理时间,由业务股室经办人在登记表上详细列明经办时间、经办人、编号等信息,做到每笔资金拨付流程清晰。对无故拖延拨款时间、滞留拨款报告的,由局纪检组约谈或调离岗位,对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实,依法依规查办。经过整改,2018年10月至12月已按时完成拨付158笔资金。
(四)对“违反财经管理制度,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现金余额过大,容易出现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肃执行财经制度,保证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减少现金借支情况的发生,由于局账户已解封,多余备用金已存入基本户。二是财务人员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完善资金划拨机制,规范流程,杜绝违规资金运作。三是将超额的现金存入基本帐户。2018年9月份以来,除局饭堂备用金外,每月现金余额均不超过1000元。
具体问题:2.对“违规设立多头账户(账套)”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2019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撤销银行账户问题,会议决定:保留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工会等3个账户,撤销机关服务中心、会计培训学校以及投资审核中心等3个账户。其中,会计培训学校、投审中心两个账户已完成撤销手续,机关服务中心账户正在履行有关撤销手续。
具体问题:3.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公务卡执行力度不够,大额支付现金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严格执行《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管理办法,10月份起,干部职工出差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2018年10月至12月我局公务卡已结算32724元。
具体问题:4.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应缴未缴租金收入12万元已经按“收支两
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国库非税户。
具体问题:5.对“发票报销严重违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针对“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进行报销”问题,规范发票报销流程,要求干部职工开具发票必须打齐单位完整名称,由报销人背书签名并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后入帐。凡是名称不齐全的退回本人处理。二是针对“使用异地发票报销会议费等”问题,10月份起财务室已拒绝报销会议费发票。三是针对“报销发票未附清单”问题,严格落实购买、维修办公用品以及车辆维修开具发票需附清单,不附清单拒绝报销。四是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10月份起,所有差旅费报销需附上出差公函,并严格执行差旅标准。
(五)对“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违规转嫁公务接待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管理办法,做到专账管理。10月份起,工会帐户已不再支出招待费。
具体问题:2.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对出差、接待等费用标准予以重新明确并严格执行。在出差、接待等方面凡有超标准现象,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单位只报销规定标准范围内的费用开支。
具体问题:3.对“违规报销租赁车辆维修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根据原签订的合同,收回应由电白区良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的全部汽车维修费用共85.3万元。二是从10月份起,与茂名市电白区良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茂名市电白区良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明确车辆维修责任归属区财政局,良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车辆保险、年检等基础费用。
(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休闲娱乐场所发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细则实施。二是督促相关人员足额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2018年10月23日已收回违规报销费用2020元并存入基本户。
(七)对“违规报销个人药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督促相关人员足额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2018年10月23日已收回违规报销的费用415元并存入基本户。
(八)对“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财务人员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对财务人员加强培训教育,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要严谨、细致,入账时做到认真、细心,杜绝财务业务错误的发生。关于2016年5月31日(记字第3号)的问题,经查证,差额19600元的原始凭证,由于装订凭证时误装订在2016年5月31日(记字第2号)凭证,已更正。
五、下一步工作和努力方向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全力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反馈的问题一个个对账销号,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深入推进整改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以整改聚正气,以整改促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财政事业发展相结合,真正使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在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中,切实以新成绩、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我区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8-5121626;邮政信箱: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海滨三路38号;邮政编码:525400;电子邮箱:czj5121626@126.com。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
2019年1月25日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茂名市电白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06 16:04:00 阅读次数: 192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13日至7月1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着力落实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正确对待
我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的重要举措。这次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是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一次深刻的政治洗礼。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准确客观、中肯深刻,真实反映了我局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特别强,对我局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转变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议议事日程,先后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党总支属下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材料组、督查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整改直接责任人责任,形成“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助抓、部门股室(党支部)具体抓”齐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整改工作提供强大合力和组织保障。
(三)细化方案,健全台账
制定《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整改内容、保障措施,将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分解为主要问题、分项问题两个层次,共有3个主要问题、15个分项问题,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落实有具体的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各责任股室、直属事业单位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及工作要求,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并按区委巡察办要求,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使整改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整改情况一目了然,明确了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四)加强督查,对账销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用两个月时间集中整改。对照整改台账,跟踪督查每一项整改任务的完成状态、办理情况及成效,采取对账销号的方式,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专题研究,提出对策,及时解决。目前,15个分项问题中已完成整改落实的有14个,占总数93.3%,剩下的人事问题也经局党组会议通过整改方案,但由于区机构改革未完成的特殊原因,我局将在区完成机构改革后积极推进。
(五)落实整改,改进作风
我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重点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改进作风,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二、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对“贯彻落实区委学习部署工作不到位,形式主义严重,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抄袭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中共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学习。二是修订印发了《2018年中共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已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0次,深入基层调研36次,班子成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42篇。三是制定并印发了《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员理论学习督查制度》,加强日常督查学习情况,杜绝学习走过场、心得体会抄袭等不良现象。
具体问题:2.对“学习心得体会雷同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学习心得体会雷同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学习主动性。二是涉及抄袭的心得体会已清退给撰写本人,并要求重新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撰写,经过整改,收到干部职工重写心得体会文章共137篇,3名干部(崔小现、吴飞虎、许秀云)因抄袭学习心得在支部会议上作了检讨。
(二)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局党组于10月8日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二是修订《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并已按规定流程讨论审议“三重一大”事项,10月份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讨论人、财、物等重要问题。
(三)对“财政资金监管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增设支出监督岗,设置事前监督监控预警规则,对预算执行系统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筛查和判断,事前监控每一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现金申请,及时发现大额提现或频繁提现问题。二是强化在线实时操作,专职监控人员经动态监控实时在线操作,发现资金违规支出预警,存在疑点问题作出退单处理。三是跟踪整改,对监控中发现的大额提现和频繁提现问题,通过电话向被核查单位说明相关违规情况。对经电话核查方式不能完全核实情况的问题,通知被核查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合同、支付单据、原始凭证等资料,作进一步核实,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2018年10月至12月,预警平台在线监控大额提现共76笔,总金额约29万元,已全部及时处理退回;监控频繁提现共10笔,总金额约1.7万元,系统及时亮黄牌提醒。有效监管预算单位大额、频繁提取现金行为。
三、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对“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不够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健全和完善《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以及《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党组会议决策过程,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具体问题:2.对“随意增加党组会议记录内容”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采用专用会议记录簿,规范记录格式,安排办公室两名会议记录员(胡文西、吴昊)现场记录党组会议内容,使用录音笔等设备,确保党组会议记录无误。二是会后印发党组会议纪要,严格督促执行会议决定。
具体问题:3.对“没有执行主职领导末位表态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上对于每个议题都先由党组成员(按排位倒序)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达意见,最后再由主职领导表态,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
(二)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中共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机关总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以制度规范政治理论学习流程。二是制定并印发了《电白区财政局2018年第四季度“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各党支部已按计划开展学习,并做好记录。三是机关党总支组成2个联合督查组从10月份起检查各支部的会议记录,并将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相关资料台账的整理归档。
具体问题:2.对“混淆支委会与支部大会概念”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10月26日举办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机关党总支负责人以《基层党组织党建基础工作培训》为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三)对“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积极整改中。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2018年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方案》。二是根据方案,局党组会议同意对在同一工作岗位任职满10年的5名人员和满5年的1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并讨论通过了1个空缺岗位的配备人选。根据我区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以上岗位轮换和空缺岗位配备待我区完成机构改革后再按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和相关组织人事规定办理。
(四)对“财政资金划拨审批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强化财政资金审批划拨程序管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中“财政局业务股审批意见”“财政局主管领导审批意见”“财政局领导审批意见”栏上,各部门和分管领导已按有关规定在支付申请书上签署意见,主职领导再作最后的签名确认。确保做到账目清晰,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四、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少,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重新修订印发了《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36份,强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风廉政责任制调控运行图》并制作成专栏公示在局机关一楼大厅,切实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具体问题:2.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多数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较少,谈话提醒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健全反腐倡廉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风险点防控清单》,明确“一岗双责”意识,将“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力度,10月份开展全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购买《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专题警示教育片进行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三是继续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制定《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10月至12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共开展谈话129人次,及时发现苗头倾向性问题,加强防范力度,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具体问题:3.对“检查考核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并修改完善《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2018年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考核方案》,从6大方面9个分项细化考核细则。二是组成联合考核组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加强对各党支部、各业务股室(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对“财政投资审核监督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完善造价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证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执行行业相关规定。二是对前期只盖章未签名的《工程造价定案书》进行整改,开展本级财政投资审核监督工作由原来的盖章审定改为签名确认,《工程造价定案书》审核机构主审人和复审人盖章处加上主审人签名确认,经过整改,2018年10月至12月已完成全区项目投资审核确认161宗。三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所有《工程造价定案书》改在审核机构主审人和复审人盖章处加上主审人签名确认。
(三)对“财政资金拨付存在不及时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制定《电白区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登记表》,完善拨款资料流转登记,明晰各业务环节办理时间,由业务股室经办人在登记表上详细列明经办时间、经办人、编号等信息,做到每笔资金拨付流程清晰。对无故拖延拨款时间、滞留拨款报告的,由局纪检组约谈或调离岗位,对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实,依法依规查办。经过整改,2018年10月至12月已按时完成拨付158笔资金。
(四)对“违反财经管理制度,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现金余额过大,容易出现监管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肃执行财经制度,保证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减少现金借支情况的发生,由于局账户已解封,多余备用金已存入基本户。二是财务人员加强财经制度的学习,完善资金划拨机制,规范流程,杜绝违规资金运作。三是将超额的现金存入基本帐户。2018年9月份以来,除局饭堂备用金外,每月现金余额均不超过1000元。
具体问题:2.对“违规设立多头账户(账套)”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2019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撤销银行账户问题,会议决定:保留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财政局工会等3个账户,撤销机关服务中心、会计培训学校以及投资审核中心等3个账户。其中,会计培训学校、投审中心两个账户已完成撤销手续,机关服务中心账户正在履行有关撤销手续。
具体问题:3.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公务卡执行力度不够,大额支付现金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严格执行《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管理办法,10月份起,干部职工出差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支出,2018年10月至12月我局公务卡已结算32724元。
具体问题:4.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应缴未缴租金收入12万元已经按“收支两
条线”管理规定,上缴国库非税户。
具体问题:5.对“发票报销严重违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针对“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进行报销”问题,规范发票报销流程,要求干部职工开具发票必须打齐单位完整名称,由报销人背书签名并由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后入帐。凡是名称不齐全的退回本人处理。二是针对“使用异地发票报销会议费等”问题,10月份起财务室已拒绝报销会议费发票。三是针对“报销发票未附清单”问题,严格落实购买、维修办公用品以及车辆维修开具发票需附清单,不附清单拒绝报销。四是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10月份起,所有差旅费报销需附上出差公函,并严格执行差旅标准。
(五)对“三公经费”开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对“违规转嫁公务接待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执行《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管理办法,做到专账管理。10月份起,工会帐户已不再支出招待费。
具体问题:2.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对出差、接待等费用标准予以重新明确并严格执行。在出差、接待等方面凡有超标准现象,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单位只报销规定标准范围内的费用开支。
具体问题:3.对“违规报销租赁车辆维修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根据原签订的合同,收回应由电白区良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的全部汽车维修费用共85.3万元。二是从10月份起,与茂名市电白区良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茂名市电白区良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明确车辆维修责任归属区财政局,良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车辆保险、年检等基础费用。
(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休闲娱乐场所发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定了《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细则实施。二是督促相关人员足额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2018年10月23日已收回违规报销费用2020元并存入基本户。
(七)对“违规报销个人药品”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督促相关人员足额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2018年10月23日已收回违规报销的费用415元并存入基本户。
(八)对“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财务人员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对财务人员加强培训教育,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要严谨、细致,入账时做到认真、细心,杜绝财务业务错误的发生。关于2016年5月31日(记字第3号)的问题,经查证,差额19600元的原始凭证,由于装订凭证时误装订在2016年5月31日(记字第2号)凭证,已更正。
五、下一步工作和努力方向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聚精会神抓好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全力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围绕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的目标,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对反馈的问题一个个对账销号,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深入推进整改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以整改聚正气,以整改促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财政事业发展相结合,真正使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在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中,切实以新成绩、新担当、新作为推动我区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8-5121626;邮政信箱: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海滨三路38号;邮政编码:525400;电子邮箱:czj5121626@126.com。
中共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党组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