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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县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实施方案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以下简称“创强”)是电白县委、县政府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提升我县教育综合实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战略措施。根据《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茂名市委、市政府关于2015年前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以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为重点,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我县教育综合实力,确保2015年把我县建设成广东省教育强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强”,使我县在教育地位、教育保障、管理体制、师资队伍、教研课改、素质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达到《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评估标准,进一步优化国民教育体系,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强”是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民心工程,是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迫切需要,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幸福广东的具体行动,是我县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通过各种会议宣传,利用影视、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平台,使“创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 “创强” 工作。为了加强对全县“创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和财税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职领导为成员,全面统筹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镇的“创强”工作,督促解决“创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规划指导组(教育部门牵头)、项目建设组(建设部门牵头)和工作督察组(县政府督查科牵头),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督查等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镇的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强”工作责任人。各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教育强镇工作的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创强”工作,对“创强”工作特事特办,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程序,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 “创强”进度的有关部门,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 突出重点,加大投入
我县创建教育强镇的重点是调整中小学布局、加强学校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创建规范化学校和等级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文化建设等。各镇、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创强”工作的支持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努力突破难点。
1、加快教育强镇建设。2014年,全县力争有70%以上的镇(12个以上)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2015年所有镇都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各镇要认真对照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标准,定期进行自评,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要制定创建教育强镇工作进度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管理督促。
2、调整中小学布局。各镇要加快调整中小学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全面规划,合理设置学校,切实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农村学校小规模的问题,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撤并布点分散、规模过小学校的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要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3、加强学校建设。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按照“调整、扩充、优化、提高”的思路,加强学校尤其是中学和镇、片中心小学的建设。要在教育资源配置上,重视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要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推进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4、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中学、中心小学要建有校园网,并与电白县教育信息网联网;全镇中小学要配齐计算机室,从小学四年级起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中学、中心小学多媒体要按班2:1,办公电脑师机比要按2:1来配置;其他完小要按班级和班额配置电脑室,实现“校校通”,配置1至2个多媒体教学平台,办公电脑师机比按3:1配置;教学点要配置办公电脑和打印机。
5、加快规范化学校和等级幼儿园创建工作。狠抓学校规范化建设,保证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各方面达到规范化学校要求,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配齐、配足常规教学仪器,并提高使用率。各镇要办一所以上公办示范性幼儿园,按茂名市一级幼儿园配备标准进行建设,同时规范幼儿园管理。通过努力创造条件,加快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和等级幼儿园建设,推进全镇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6、完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文化建设。各镇要建设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并充分发挥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作用,提高当地农民的培训面及水平,同时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信息化的社区教育网络,构建现代化的终身教育体系;要注重镇、村(居)委社区文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身、休闲、娱乐的场所,增添本镇的文化气息,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氛围。创建教育强县,经费投入是保证。我县“创强”需投入经费10亿元左右,主要由县和镇二级政府按比例共同承担,县、镇党委政府要千方百计,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资金准时足额到位。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加强对各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创强”职责的督查,把“创强”工作纳入各镇和有关单位主职领导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要狠抓创建教育强镇工作的组织实施,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努力完成任务。条件成熟的镇可提前申报验收。县委、县政府对在2014年以前通过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的镇,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15年通过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的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各镇、各有关单位“创强”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对在“创强”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凡在规划时间内没有完成相应任务的镇,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次年不能完成“创强”任务的,该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相关责任人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因此影响我县通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验收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1年7月)
主要任务:做好自查,制订规划。
对照《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做好自查和资金预算,并填好“创强”项目资金投入预算表及明细表。
(二)发动阶段(2011年8-10月)
主要任务:动员开展教育强县、强镇创建工作;出台相关文件与政策。
1、出台《电白县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实施方案》。
2、成立电白县“创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强办”。
3、召开电白县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工作。
4、县与各镇签订“创强”工作责任书。
5、出台学校建设工程有关规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发改局、城规局、住建局、环保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等。
6、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的规划。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
7、各镇制订《创建教育强镇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015年3月)
主要任务:大力推进教育强镇建设。
1、2011年底前,博贺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2、2012年底前,那霍、霞洞、旦场等3个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3、2013年底前,望夫、林头、沙琅、麻岗、陈村等5个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4、2014年底前,观珠、水东、岭门、电城、树仔等5个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5、印发《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指标体系档案资料目录索引》。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撰写申报材料。
(四)攻坚阶段(2015年4-10月)
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创强”工作。
1、2015年8月底前,完成申报教育强县《呈报书》、《自评报告》、《验收方案》、《自评分说明》、《资料目录》、介绍电白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资料片(DVD)、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画册资料样本,送市“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2015年9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申报材料。
3、2015年底前,黄岭、罗坑、马踏等3个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4、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创强”任务分解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创强”各项工作任务。
(五)迎评阶段(2015年11-12月)
主要任务:做好迎接教育强县督导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2015年11月,召开迎接教育强县督导验收动员大会。
2、积极营造迎接教育强县督导验收的良好氛围。
3、认真做好迎接省督导验收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4、迎接省督导验收组对我县“创强”工作进行督导验收。
5、召开“创强”表彰大会。
附件:电白县2011-2015 年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规划表
电白县2011-2015年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规划表
2011年1个 博贺镇
2012年3个 那霍镇、霞洞镇、旦场镇
2013年5个 林头镇、沙琅镇、望夫镇、麻岗镇、陈村镇
2014年5个 观珠镇、水东镇、电城镇、岭门镇、树仔镇
2015年3个 黄岭镇、罗坑镇、马踏镇
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以下简称“创强”)是电白县委、县政府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提升我县教育综合实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的战略措施。根据《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茂名市委、市政府关于2015年前创建教育强市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的,以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为重点,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我县教育综合实力,确保2015年把我县建设成广东省教育强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强”,使我县在教育地位、教育保障、管理体制、师资队伍、教研课改、素质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达到《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评估标准,进一步优化国民教育体系,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强”是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民心工程,是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迫切需要,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幸福广东的具体行动,是我县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通过各种会议宣传,利用影视、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平台,使“创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 “创强” 工作。为了加强对全县“创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和财税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职领导为成员,全面统筹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镇的“创强”工作,督促解决“创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规划指导组(教育部门牵头)、项目建设组(建设部门牵头)和工作督察组(县政府督查科牵头),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督查等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镇的党政主要领导是“创强”工作责任人。各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教育强镇工作的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创强”工作,对“创强”工作特事特办,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程序,对因工作不到位,影响 “创强”进度的有关部门,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 突出重点,加大投入
我县创建教育强镇的重点是调整中小学布局、加强学校建设、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创建规范化学校和等级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文化建设等。各镇、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创强”工作的支持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努力突破难点。
1、加快教育强镇建设。2014年,全县力争有70%以上的镇(12个以上)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2015年所有镇都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各镇要认真对照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标准,定期进行自评,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要制定创建教育强镇工作进度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管理督促。
2、调整中小学布局。各镇要加快调整中小学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全面规划,合理设置学校,切实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农村学校小规模的问题,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在撤并布点分散、规模过小学校的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要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3、加强学校建设。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按照“调整、扩充、优化、提高”的思路,加强学校尤其是中学和镇、片中心小学的建设。要在教育资源配置上,重视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要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推进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4、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中学、中心小学要建有校园网,并与电白县教育信息网联网;全镇中小学要配齐计算机室,从小学四年级起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中学、中心小学多媒体要按班2:1,办公电脑师机比要按2:1来配置;其他完小要按班级和班额配置电脑室,实现“校校通”,配置1至2个多媒体教学平台,办公电脑师机比按3:1配置;教学点要配置办公电脑和打印机。
5、加快规范化学校和等级幼儿园创建工作。狠抓学校规范化建设,保证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各方面达到规范化学校要求,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配齐、配足常规教学仪器,并提高使用率。各镇要办一所以上公办示范性幼儿园,按茂名市一级幼儿园配备标准进行建设,同时规范幼儿园管理。通过努力创造条件,加快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建设和等级幼儿园建设,推进全镇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6、完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文化建设。各镇要建设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并充分发挥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作用,提高当地农民的培训面及水平,同时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信息化的社区教育网络,构建现代化的终身教育体系;要注重镇、村(居)委社区文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健身、休闲、娱乐的场所,增添本镇的文化气息,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氛围。创建教育强县,经费投入是保证。我县“创强”需投入经费10亿元左右,主要由县和镇二级政府按比例共同承担,县、镇党委政府要千方百计,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资金准时足额到位。
(三)加强督查,严格奖惩
加强对各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创强”职责的督查,把“创强”工作纳入各镇和有关单位主职领导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要狠抓创建教育强镇工作的组织实施,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努力完成任务。条件成熟的镇可提前申报验收。县委、县政府对在2014年以前通过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的镇,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15年通过省教育强镇督导验收的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各镇、各有关单位“创强”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对在“创强”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凡在规划时间内没有完成相应任务的镇,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次年不能完成“创强”任务的,该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相关责任人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因此影响我县通过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验收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1年7月)
主要任务:做好自查,制订规划。
对照《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强镇(乡)督导验收方案》,做好自查和资金预算,并填好“创强”项目资金投入预算表及明细表。
(二)发动阶段(2011年8-10月)
主要任务:动员开展教育强县、强镇创建工作;出台相关文件与政策。
1、出台《电白县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实施方案》。
2、成立电白县“创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强办”。
3、召开电白县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县工作。
4、县与各镇签订“创强”工作责任书。
5、出台学校建设工程有关规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发改局、城规局、住建局、环保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等。
6、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的规划。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镇人民政府。
7、各镇制订《创建教育强镇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015年3月)
主要任务:大力推进教育强镇建设。
1、2011年底前,博贺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2、2012年底前,那霍、霞洞、旦场等3个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3、2013年底前,望夫、林头、沙琅、麻岗、陈村等5个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4、2014年底前,观珠、水东、岭门、电城、树仔等5个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5、印发《广东省教育强县(市、区)督导验收指标体系档案资料目录索引》。收集相关佐证材料,撰写申报材料。
(四)攻坚阶段(2015年4-10月)
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创强”工作。
1、2015年8月底前,完成申报教育强县《呈报书》、《自评报告》、《验收方案》、《自评分说明》、《资料目录》、介绍电白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的资料片(DVD)、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画册资料样本,送市“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2015年9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申报材料。
3、2015年底前,黄岭、罗坑、马踏等3个镇通过省教育强镇验收。
4、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创强”任务分解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创强”各项工作任务。
(五)迎评阶段(2015年11-12月)
主要任务:做好迎接教育强县督导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1、2015年11月,召开迎接教育强县督导验收动员大会。
2、积极营造迎接教育强县督导验收的良好氛围。
3、认真做好迎接省督导验收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4、迎接省督导验收组对我县“创强”工作进行督导验收。
5、召开“创强”表彰大会。
附件:电白县2011-2015 年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规划表
电白县2011-2015年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规划表
2011年1个 博贺镇
2012年3个 那霍镇、霞洞镇、旦场镇
2013年5个 林头镇、沙琅镇、望夫镇、麻岗镇、陈村镇
2014年5个 观珠镇、水东镇、电城镇、岭门镇、树仔镇
2015年3个 黄岭镇、罗坑镇、马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