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纠纷案件而已,当事人认为学校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撤销学校的决定,从当事人的陈述来看,程序是不合法的。只相信人治不相信法治是汉奸的悲哀,想凭上级一句话就能重新进行一次“县管校聘”?法律依据呢?这不是错上加错吗?就算纪委监察把竞聘小组的成员全部抓起来了,也不能改变聘请结果。因为聘请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只有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才能撤销,似法院的裁决判决文书,把审判长院长抓起来判刑,文书还是生效的。依我推算,这几个汉奸教师随着时间的流逝已经失去了申诉权,难以翻盘。
将帅无能累死三军,此次“孔氏之乱”失败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